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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数票,根本不公平,是个悖论!
上一篇《带团队,投票真的公平么?》指出,投票看似公平,其实未必,有朋友特别留言说:从数学的角度,“多数票代表公平”也是不成立的。
我特别查了一下这个“投票悖论”,还挺有意思的。
投票悖论:集体投票时,如果按照多数票胜出,可能导致不稳定,甚至矛盾的结果。
案例,ABC三个人要选出一个老大,甲乙丙三个人的投票结果是:
甲:A>B>C
乙:B>C>A
丙:C>A>B
从甲乙两人的投票结果来看,都认为B好于C,根据多数票原则,最终的结果也应该是B好于C。
同理,从乙丙两人的投票结果看,都认为C好于A,如果也按照多数票原则,最终的结果也应该C好于A。
同理,从甲丙两人的投票结果看,都认为A好于B,按照多数票原则,最终的结果也应该A好于B。
于是,以多数票来代表集体决策,会出现不稳定,甚至矛盾的结果。
1972年,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罗,形式化证明了:根本不存在一种能保证效率,尊重个人偏好,不依赖既定议程的多数投票方案。
1998年,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森,提出了投票悖论的解决方案。
如果悖论出现:
(1)要么,必须改变一部分人的投票结果
(2)要么,改变一部分人的投票权重
不管哪种方案,都破坏了投票的公平性。
其中,如果无限扩大一个人的投票权重,公平投票就退化为了个人拍板的形式,而这又是最高效的决策方式。
所以,你所在的团队,用的是最明主的决策方式,还是最高效的决策方式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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